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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校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5/20 10:39:53   浏览次数:463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发【2014】34号)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3日

 

关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世界教育名城建设学习型城市促进人的现代化的意见》精神,现就我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我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制度,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切实推进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调整幼儿助学券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扩大和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率先基本实行较高水平的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到2015年,全市适龄幼儿在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比例达80%以上,全市省.市优质园比例达90%以上,农村办园点办园条件全面改善,无证办园现象综合治理到位。全市学前教育普及度.普惠度.优质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实施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

1.学前一年基本免费的对象为在园大班幼儿,从2014年秋季就读小班.2016年就读大班的幼儿开始。

2.具有本市户籍的幼儿,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在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幼儿法定监护人应提供户口簿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在我市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就读,参照江苏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04】38号)的有关规定,幼儿法定监护人须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宁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4.凡符合基本免费条件的大班幼儿,每生每月减免保育教育费600元,全年按10个月减免。保育教育费收费低于基本免费标准的大班幼儿,按实际收费标准全额减免,差额资金优先用于减免幼儿伙食费。

5.对本市经济困难家庭在园幼儿按小.中.大班继续实行教育资助,具体规定另行公布。

6.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已享受助学券的在园幼儿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1.实施幼儿园增量工程。综合考虑人口常态增长.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根据幼儿园建设规划新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建设总体规划。落实新区规划和小区配建要求,继续加大新建.扩建幼儿园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幼儿园整体布局,扩大全市幼儿园规模总量,缓解新一轮幼儿入园矛盾。 

2.实施幼儿园创优工程。加大“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和省.市优质园创建工作力度,加大对各类薄弱幼儿园.农村办园点改建和提升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和园际之间差距,逐步缓解当前择园矛盾。

3.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促进工程。以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为目标,在大力提高公办园比例的同时优先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重点,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更多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五.经费保障

1.切实保证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财政经费。各区财政按每生每年6000元足额安排经费,江宁.浦口.六合.高淳和溧水区,市财政按50%比例给予补助。

2.加强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三项工程”的经费保障。各区要切实承担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投入的主体责任。今明两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资金5亿元,用于全市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实施“三项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人口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应明确领导机构和任务分工,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2.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目标。各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的实施细则,制定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三项工程”的总体规划,明确任务要求.时序进度.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区实施方案于2014年5月中旬前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落实经费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市区财政部门要把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当年预算,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管理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各幼儿园收费工作的管理。市里将对各区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加快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工作进展以及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和规范使用等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考核,并作为对各区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资金奖补的依据。

4.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区政府要广泛宣传实行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制定宣传方案和政策说明材料,主动引导幼儿园.幼儿家庭和社会准确理解把握相关政策,确保工作平稳顺利推进。